借來的京城幸福歲月
我和我愛人相識於北京某科研單位讀研究生期間,相處三年訂終身。那個年代實行福利分房,但隻有結瞭婚的人才有資格參與排隊,所以大傢都是先結婚,後等待分房。我們於1994年春天登記結婚,沒辦婚禮。隻是在領完結婚證後到路過的商店裡買瞭些糖果,在單位附近的一個花園裡將糖果分成幾份,然後各自將糖果放到所在研究室的公共活動場所,這就是我們結婚的全部“儀式”。我們所得最早的祝福來自兩位與我們素昧平生的老人:我們在花園裡分糖果的時候,一對老夫妻攜手走來並在離我們不遠的木椅上坐下。他們恩愛的模樣看著就令人感到溫馨,於是我們走過去獻上糖果,祝願他們健康長壽,並告訴他們今天是我倆的結婚日。兩位老人也很善解人意,忙不迭地說“喜糖,喜糖,祝賀,祝賀!”
由於我們雙方都是外地人,在北京都沒有落腳之所,領完結婚證後又各自回到瞭各自的集體宿舍。我們眼巴巴地盼著單位分房,可苦於資歷太淺,分房一時輪不到我們頭上。所以我和我愛人雖已結婚幾個月,卻依然各住各的集體宿舍,沒有機會獨處。
我們有個年紀稍長的女同學,她在外地工作的丈夫每次來京探親都要帶她到附近的一個高檔賓館住上幾天,成瞭女同學們口中豪氣而又浪漫的典型。受此刺激,我也發誓要給妻子一點浪漫。於是我決定豁出去瞭,也要帶我妻子到同樣的賓館住一夜。可當我真要拉著她走時,兩人心裡又犯嘀咕瞭,一晚上花掉半個月工資,有必要嗎?剛好集體宿舍附近有一個招待所,過去一打聽,一晚上才十五元,便宜瞭十幾倍!巨大的價格優勢立刻擊敗瞭虛無的浪漫,我們決定在這裡住一宿瞭。在拿到房間鑰匙開門進去的一瞬間我們就明白“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瞭,房間在地下室,陰暗潮濕,兩張單人床,一個破舊的木桌上放著一把熱水瓶和兩個帶蓋的白色陶瓷茶杯。這就是我們“洞房”的全部。我心裡愧疚、失望,卻極力掩飾這些情緒。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匆匆結賬逃離,最後還因為我不小心打破瞭一個茶杯蓋而賠償瞭招待所五元錢。這個尷尬的“洞房夜”令我刻骨銘心,到現在我愛人還常拿這事揶揄我。